11月4日,玉溪市红塔区公安分局在官方平台公布了最新警情公告。该公告揭示了在11月1日足协杯半决赛中,发生的一起球迷用鼓棒投掷的事件。据此,涉事球迷钱某昆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,包括行政拘留七天、处以五百元罚款以及被禁止在六个月内进入体育场观看类似比赛。

在足协杯半决赛激战中,云南玉昆以4-3的比分险胜大连英博。当比赛推进至第48分钟,大连英博队成功破门,斯坦丘等球员兴奋地转向主队看台,举起了欢庆的手势。然而,就在这瞬间,麒麟球迷协会的钱XX在情绪激动之下,不慎将应援用的鼓棒掷入了比赛场地。

在昨日,云南玉昆公司公布了相关情况通告,要求麒麟球迷协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全面整顿,并立即剥夺涉事球迷参加玉溪高原主场的观赛权利。

于11月1日,在云南省足球协会杯的半决赛中,云南玉昆与大连英博的比赛中,一名52岁的男性球迷钱某昆,将一支鼓棒掷向了比赛场地,其举动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第二十八条。翌日,即11月2日,当地公安部门根据法律,对钱某昆进行了七天的行政拘留,并对其处以500元的罚款,同时下达了禁令,要求他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摩类似赛事。

警方呼吁:广大球迷应自律遵守法律法规,携手共建文明、井然有序、安全的观赛氛围。对于破坏公共秩序、挑衅滋事等违法行为,警方将依照法律予以严肃打击。